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策法规-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7日 13:13  来源: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增收为底线,统筹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力推动了农业农村工作的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市农业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粮食生产能力持续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各项改革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省市法治建设要求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月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提高班子的依法执政能力。二是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了机构人员、重点任务、目标责任“三落实”。局党组每半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统筹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措施。三是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全局党员干部头脑,强化法规条例运用,推动全局系统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2022年,依据相关法规制定(起草)了《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38件,研究议定《2022年中央和省级市本级留用农业资金安排使用意见》《关于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关于对河北华润药业有限公司和河北盖洛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给予较重处罚的意见》等重大事项156件。
二、深化政务服务,持续优化农业营商环境。一是运用数字平台,提升行政效能,积极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以及“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全流程网办”等制度,提高服务市场主体便利度,目前全局 21项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100%。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梳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82项,并通过官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快电子证照、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服务效率。目前共收集电子证照4000多个。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组织开展随机抽查530余次,抽查农业企业 316 家。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共梳理政策措施32件,其中涉及市场主体10件。四是建立企业家·局长恳谈会制度,召开“企业家·局长恳谈会”8次,参会企业80多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56个。五是制定了《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明确首违免罚和轻微不罚事项15项,办理轻微不予处罚案件4起。积极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种子等专项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保护。
三、严格程序规范,努力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清理工作,对局机关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制发文件合法合规,今年共审核局发正式文件424件。二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和“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原则,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并完成清理规范性文件2件。三是充分发挥律师专业审核作用,通过局特聘律师和公职律师审核涉农文件、规章、合同等56件。四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规定,制定了《2022年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坚持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及时原则,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程序规范,做到应审必审、有错必纠,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四、加强行政执法,着力提升农业执法水平。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了《农业行政执法办案流程》《农业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范》等机制,开展常态化案卷评查,进一步严格农业全过程规范公正执法,共办理合议案件16起,依法不予处罚3起。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和动物卫生监督等执法重点,大力开展“春雷”“绿剑”等专项执法行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86起、罚款总额55.9万元。三是组织开展基层执法案卷评选活动,评选市级优秀案卷10卷,获评省级优秀案卷3卷,2个案卷报送参评全国优秀案卷。四是全面动员部署,在全市农业执法系统开展了整治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基层执法人员腐败行为和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五是强化农业执法能力建设,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工作培训班》,重点就《新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进行专题培训。扎实开展农业执法练兵比武竞赛活动,开发建设网络培训考试系统,录制培训课程100节,有效提高了全市农业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五、搞好法治教育,不断夯实农业法治基础。一是根据市普法办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制定印发《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全年普法工作要点和各科室及局属单位具体责任,推进了各项普法工作落地落实。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疫情防控、3.15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工作,将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与推进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结合。三是加强新修订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围绕《行政处罚法》《动物防疫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新修订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通过线上线下学习宣传平台等多种方式,对局系统工作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取得了扎实培训效果。四是建立以案释法制度,邀请专家辅导解读国家和省新法律法规,增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2022年,举办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2期,培训100余人次,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参加各类普法考试和答题活动3次、参考1500多人次。
六、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增强农业处突能力。一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突发农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渔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二是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工作机构(专班),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方案和重点行业专项行动方案,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了扎实成效。三是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民政等部门联动,增强预报预警和技术指导服务,加强灾后生产生活自救,最大限度降低灾后损失。四是做好农作物良种应急保障,加强农作物良种供需监测,优化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结构,扩大储备数量,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开展余缺调剂。五是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以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求,扎实开展“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围绕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建立了局领导包县、包项目、包企业、包重点工作等包联机制,有力促进了工作的全面开展。
七、防范化解矛盾,全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一是坚持依法解决矛盾问题。遵循解决问题靠法原则,研究解决“三农”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制定了《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关于修订石家庄市农村户厕改造有关技术标准的通知》等办法规定,较好解决了农村宅基地管理难、农村问题户厕排查整改难等棘手问题。二是努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认真学习农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新政策新要求,对2020年以来农业农村部门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情况进行收集统计和梳理分析,了解掌握行政复议案件情况、特点和办理规律。三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严格落实省厅《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各县(市、区)和农村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一手情况,提高涉农行政复议案件工作的针对性和质量水平。对收到的赵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复议案件,按照规定将《行政复议转送函》转送县司法局,并通知当事人。
八、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接受行政社会监督。将政务公开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全面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改革事项落实。一是实行政务事项动态管理,对照行政权力、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管“三个清单”,健全工作台帐,定期梳理规范,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十七条政策措施》,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开展。在局官网大力宣传各级惠农支农强农政策、公开涉农政务事项和办事流程,有效服务市场主体,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氛围。三是按照依法履职要求,今年向市人大述职6次,接受市政协视察2次。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7件,政协委员提案63件,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100%。四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印发了《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检测结果,实施精准监管、智慧监管和公正监管。
九、实施依法管理,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一是以《宪法》《农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为遵循,统筹制定了《石家庄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石家庄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纲领性文件,全面提高“三农”工作水平。二是深入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落实,有序规范土地承包和流转行为,促进了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今年,组织全市411名业务人员参加了全省专项培训。三是认真落实《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行业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根据《种子法》《生物安全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活动的全过程管理。五是全面推进乡村治理,组织召开了全市乡村治理工作培训观摩会,通过教授讲解、现场观摩、典型发言、发放市域现代化治理宣传手册等,示范引领工作开展。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广大农民群众期盼,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还有不足;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专业素质不够高,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需要;“三农”领域矛盾和问题较多,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等等。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主动担当担责,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新贡献。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法治机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机关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积极推进农业农村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规范政务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相关制度,强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合法性法制审查,深化农业行政改革,为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定期巡查、交叉检查,落实三项制度,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三是深化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定期梳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积极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以及“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全流程网办”等制度,及时公开涉农政务事项和办事流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内容,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深化企业家·局长恳谈会制度,积极帮助农业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三农”发展环境。
四是强化示范引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加强乡村治理要求,发挥市委农办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乡村文明建设,努力扩大试点范围,全面提高乡村依法治理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法规、村民规约、农民合作社章程等指导作用,让依法决策、依法治理和约定俗成成为习惯和自觉,推动乡村以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五是健全制度机制,增强农业处突能力。结合农业农村突发事项薄弱环节和工作实际,研究建立完善涉农领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和机制,强化各方面主体责任,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处置。重点加强渔船、农机、屠宰、兽药等重点行业风险防范,与各县(市、区)逐级签订责任状,建立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同时,加强涉农舆情监管和防范,提高舆情引导疏解能力。
六是加强法治教育,营造法治建设氛围。将普法宣传作为“三农”领域法治建设首要任务,系统谋划、狠抓落实。一是加强局领导班子学习,使法治思想和法治思维融入工作决策和推动落实之中,有效提高局班子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干部队伍做好农业法治工作的能力。三是广泛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