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农〔2020〕68号】
发布时间: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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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农〔2020〕68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粮食生产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确保完成2020年粮食生产任务目标,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农厅办发〔2020〕54号)文件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全市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30日
 
2020年全市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夺取粮食丰收,对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确保完成今年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夺取全年粮食丰产丰收,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0年省下达我市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是:粮食播种面积996万亩、总产量84亿斤。全市主要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4%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强化政府确保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根据全市粮食生产目标指标,修订2020年对各县(市、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粮食面积、产量评分标准,强化对稳定粮食生产的硬约束。对县级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委干部考核部门;对完不成粮食播种面积指标的县,取消农业系统年度相关评优评先资格,激发各县(市、区)稳定粮食生产积极性,不折不扣地完成全年粮食生产指标,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二)深化扶持政策落地见效。创新工作方法,简化工作程序,及时兑现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大县奖励、制种大县奖励等扶持政策的导向作用。对撂荒的耕地,可以采用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政策的办法,直至复耕复种。要积极出台支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尽最大努力提高种粮比较收益,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全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今年市向各县(市、区)下达的粮食面积任务是约束性指标(具体任务指标附后),各县(市、区)要千方百计确保完成。要抓住今年春季土壤墒情好、气温回升快等有利条件,引导农民发展间作套种,充分利用闲散耕地、林下可利用耕地等,扩大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切实做到应播尽播。小麦播种面积减少的县(市、区),要采取措施增加秋粮面积,努力实现以秋补夏,确保全年粮食面积不减少。对于在农业结构调整区域调减粮食面积的,要在结构调整区域外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努力做到减、增平衡。坚持杜绝耕地抛荒撂荒现象,对于抛荒撂荒的承包地,村委会可以在保留原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委托其他人进行代耕代种;对于已流转的土地如出现连续2年抛荒撂荒的,发包方或承包方可以要求中止流转合同,进行复耕。
(四)重点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扎实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区域,以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程建设为重点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30.9万亩,总计达到435万亩。继续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发挥9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和640个测土配方施肥与耕地质量评价点作用,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土壤调理剂等措施,培肥地力。
(五)积极发展优质专用产品。在确保粮食产能稳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优质专用等高端粮食产品。以订单销售为主要形式,以规模化种植、标准生产为主要途径,积极发展优质麦,优质麦面积扩大30万亩,张杂谷种植面积扩大10万亩,甘薯种植面积扩大10万亩,积极发展高油、高蛋白大豆,突出抓好以藁城、无极、正定为核心的30万亩大豆优势产区和以行唐、灵寿、元氏为核心的15万亩甘薯优势产区,增加农民收益。以科技高端、标准高端、品质高端、品牌高端为目标,培育发展藁城面粉、马庄小米、“双高”大豆等精品粮食,满足高端市场需求。
(六)着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以带动能力强的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为主体,建设粮食产业化联合体,聚合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产加销有机融合,延长产业链,提升种粮效益。鼓励和扶持粮食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大力推行品种、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机械作业“五统一”,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品质。
(七)努力提升科技水平。加快粮食作物品种更新步伐,培育推广一批稳产优质、附加值高、适宜机械作业及肥水高效利用的粮食作物新品种。重点建设3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探索总结不同区域粮食机械化生产模式、机具配套方案和社会化服务运行机制,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稳定在84%以上。集成推广精量播种、高效节水、精准施肥、变量施药、绿色简化高效栽培等粮食生产技术,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小麦施肥浇水、病虫草害防控和“一喷三防”等田间管理,确保夏粮丰收。
(八)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大力发展节水农业,2020年秋季种麦继续实施节水品种及配套技术推广项目。开展大豆与玉米轮作制度试点,在栾城和深泽分别实施0.7万亩、0.3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000万亩次以上,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化肥使用量继续保持负增长。培育7个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基地,探索集成应用一批绿色防控技术模式,重大病虫草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药使用量继续保持负增长。
(九)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针对今年小麦条锈病、赤霉病将偏重发生,草地贪夜蛾将早发重发,东亚飞蝗、土蝗可能大发生的情况,严密跟踪发生动态,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早做好物资和技术准备,按照治早治小、分区分时、全力扑杀的要求,聚焦重点区域,加强分类指导,大力开展统防统治、群防群治、联防联控,严防大面积连片成灾,将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推进科学抗灾。积极推进小麦、玉米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提高防范自然风险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稳定粮食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履职尽责,发挥好主责部门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主管同志要主动抓,坚持把粮食生产放在“三农”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抓实落地。要坚定粮食稳定发展的目标不动摇,坚定抓工作落实的劲头不放松,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调度指导,抓重点、攻难点,确保完成播种面积,确保产能稳定提升。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市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细化本地工作方案,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乡到村,落实到季节、作物和品种,落实到地块,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市局将在春季、夏季播种期间,对粮食播种情况实行每周3次调度制度。各县(市、区)要及时掌握生产进度,及时开展调研督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三)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协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机深松、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配方施肥、农业救灾资金、科技创新服务等项目,集中力量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粮食生产示范区,提高种植效益。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创新金融品种,降低贷款门槛,增加对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种植大户、农机大户和加工龙头企业的信贷规模。创新信贷担保方式,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发展联保贷款,探索实行动产抵押、生产订单抵押等抵押形式,切实解决种粮农户贷款难问题。
(四)完善指导服务。扎实开展“送技术、促春耕、专家行”活动,发挥产业技术体系、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和科技驿站作用,组织专家和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零距离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农村大喇叭、网络平台、微视频、微信公众号、qq群等技术传播方式,组织开展在线技术培训、远程服务指导,随时解决生产和技术难题。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调度和质量监管,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行为,保障农民利益。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稳定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引导农民主动适应新政策、树立新理念、掌握新技能。及时总结、宣传发展粮食生产好经验、好做法和防灾减灾好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 2020年下达各县(市、区)粮食面积任务指标
 
 
 
 
附:
2020年全市县(市、区)粮食面积任务指标
序号 县(市、区) 粮食面积(万亩)
1 长安区 6.4
2 桥西区 0.1
3 新华区 1.2
4 裕华区 0.2
5 矿 区 0.2
6 藁城区 106.8
7 鹿泉区 37.3
8 栾城区 47.5
9 井 陉 县 22.6
10 正 定 县 62.0
11 行 唐 县 79.2
12 灵 寿 县 46.4
13 高 邑 县 35.4
14 深 泽 县 44.9
15 赞 皇 县 26.0
16 无 极 县 81.2
17 平 山 县 34.5
18 元 氏 县 89.3
19 赵  县 111.8
20 高新区 2.1
21 循环化工园区 6.6
22 晋 州 市 80.3
23 新 乐 市 77.6
全 市 总 计 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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