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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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
石农建议字〔2024〕第2号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彭勇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试点县相应政策资金倾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滹沱河沿岸和美乡村示范带建设方面
去年以来,省将滹沱河沿岸和美乡村示范带纳入省级和美乡村示范区,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拥河发展”战略,把滹沱河沿岸和美乡村示范带创建作为重点工作,强力组织推进。
今年,中央和省支持我市农村改厕、人居环境整治及和美乡村建设资金2.4406亿元,其中,支持滹沱河沿岸和美乡村示范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00万元(正定县、藁城区各1500万元),已推荐灵寿县和美乡村精品线路为2025年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线路,用于全省和美乡村建设现场会观摩学习,如通过省遴选,省予以重点支持。特别是市级财政加大投入,计划安排资金1.2亿元,支持滹沱河沿岸村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滹沱河沿岸和美乡村示范带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为进一步推动示范带内和美乡村创建,市和美办制定下发了《石家庄市滹沱河沿岸村庄清洁“集中攻坚30天行动”方案》,集中开展村庄清洁整治行动,逐村打分评价,并计划从专项资金中列支1000万元,按照“多干多得”原则,给予一定资金奖补,激励各相关县(市、区)比学赶超。
二、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
在管护主体方面,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印发了《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2022〕147号),办法明确提出,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确定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主管部门,落实设施运营维护经费。县级运维主管部门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的日常管理,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具体工作。
在治理模式方面,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要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可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模式,对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以及具备适宜环境消纳能力的村庄,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对距离城镇较近且具备条件的村庄,可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的治理模式;对人口集中或相对集中的村庄,可采取相对集中式处理模式。
在资金筹措方面,目前省、市均未设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县(市、区)可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指南》(环办土壤函〔2023〕376号)要求,积极申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三、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一是全面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建立健全了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监测机制,针对六类重点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定期开展排查摸底,全程动态监测,对新增住房安全问题,统筹分类施策,多种途径解决危房,确保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达到100%。在危房改造的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引导农户根据《石家庄市农村住宅设计方案》《河北省农村住宅设计方案100例》等改造方案,建设美观实用安全的农村住房。二是大力推进装配式农房试点工作。近年来,根据省安排部署,全市大力推进装配式农房试点工作,按照自愿原则,政府对采用装配式工艺新建农房的给予每户1万元的补助资金,如六类重点对象采用装配式工艺对D级危房改造重建,可叠加享受政府补助。今年以来,灵寿县住建局已将41户纳入危房改造补助范围,提前下达了41万元用于装配式农房建设。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加强指导,持续做好重点人群危房摸排工作,动态纳入危房改造补助范围,加大装配式农房的宣传推广,对自愿加入试点的农户,及时列入试点台账,给与补助资金,全力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试点工作。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5日
领导签发:张端树
联系人及电话:于永红1373978538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