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主题:石家庄市禁养犬种名单建议
留言时间:2025-12-21 20:41:35
留言内容:尊敬的石家庄农业局领导,我是本市的一名居民,一直以来都非常关注城市养犬的问题。我想建议将德国牧羊犬,从禁养犬种名单中移除。德牧是一种非常聪明且温顺的犬种,它们经过专业训练后,可以成为优秀的导盲犬、搜救犬,为社会做出很多贡献。而且德牧对主人忠诚,只要经过正确的训练和社交化,它们完全不会对人类造成威胁。希望农业局可以重新考虑德牧的禁养政策,让更多人可以合法饲养这种优秀的犬种。谢谢!
回复内容:您好,目前我市犬只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建议详细进行咨询。同时,我们也将充分听取您建议内容,进一步做好涉及我局职能的宠物相关工作,谢谢。
回复时间:2025-12-22 08:33:58
回复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留言主题:关于本市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时间的咨询
留言时间:2025-11-17 17:31:32
留言内容:您好,在翻阅本市2018-2021的政府工作报告后,发现都未提及农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完成时间,想咨询一下石家庄市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的基本完成时间或者通过验收的时间是?
回复内容:您好,按照中央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14年我市启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到2018年底已基本完成。
回复时间:2025-11-19 15:56:29
回复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留言主题:重点管理区禁养犬只标准和品种亟待更新
留言时间:2025-09-12 16:01:18
留言内容:请阅读附件《关于优化石家庄市重点管理区禁养犬只标准和品种的建议书》,看看能不能更新一版,谢谢。
回复内容:您好,目前我市犬只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建议详细进行咨询。同时,我们也将充分听取您建议内容,进一步做好涉及我局职能的宠物相关工作,谢谢。
回复时间:2025-09-15 09:14:19
回复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留言主题:辣椒种植技术
留言时间:2025-06-22 07:05:50
留言内容:你好 我想问下 这个辣椒有何补救的方法嘛 昨天早上还好好的 今天早上叶子就耷拉叶了。
回复内容:您好,由于图片不能显示植株全貌,不能准确判断原因。根据情况,首先考虑是否是缺水导致;其次考虑是否是浇水过多引起了根系腐烂导致。如果叶片上有斑块,则考虑真菌感染,需要对症用药。
回复时间:2025-06-24 10:30:01
回复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留言主题:农业经理人证书报考
留言时间:2025-05-11 15:32:05
留言内容:你好! 我想咨询农业经理人培训的报名方式。
回复内容:您好,农业经理人属于农业高素质人才,培训与报名由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建议与其联系进行咨询,谢谢。
回复时间:2025-05-12 09:07:14
回复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留言主题:咨询年屠宰量30万头生猪屠宰场标准
留言时间:2025-04-21 21:31:35
留言内容:想咨询一下,在县城工业区新建一个年屠宰量30万头的生猪屠宰场建设标准是什么,比如场地规模,车间规模等,或者其他标准,排污方面等,有这方面的文件吗,需要什么样的一个规模?
回复内容:您好,生猪屠宰相关执行政策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起草,详细情况请咨询省农业农村厅或您所在地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谢谢。
回复时间:2025-04-22 09:01:41
回复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留言主题:咨询
留言时间:2025-04-06 00:29:42
留言内容:您好我是一名大四毕业生,我发现2016年农业机械总动力是1280.8万千瓦,比上年下降37.2%,请问数量骤减的原因是什么呢?
回复内容:您好,由于2016年农用运输车辆划归交管部门管理,导致农业机械总动力下降,谢谢。
回复时间:2025-04-07 11:01:55
回复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留言主题:石家庄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留言时间:2025-03-29 08:35:50
留言内容:我想了解一下石家庄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条件。能把2024年申报通知发我邮箱吗谢谢
回复内容:您好,我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条件请咨询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化办公室,电话0311-69117750,谢谢。
回复时间:2025-03-31 09:03:19
回复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留言主题:宠物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留言时间:2025-03-14 11:07:24
留言内容:您好,我居住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我想咨询一下宠物托运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哪里办理,具体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多少?另外动物检疫站具体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很难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找到,是否以后可以有更便民的方式让大家获取信息呢?仅仅是个小建议。
回复内容:您好!非常感谢您的留言,我们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宠物托运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办理问题,在裕华区您可前往裕华大队办理,地址位于石栾路方郄路方村镇人民政府东临胡同内,联系电话0311-88705081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回复时间:2025-03-17 10:08:20
回复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留言主题:新的>五一开始施行,石家庄有没有制定细则和实施方案?
留言时间:2025-02-24 12:58:34
留言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确认作出具体规定。请问,在成员的认定方面,我省目前有没有制定或发布相关规定和细则?
回复内容:您好,我省暂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谢谢。
回复时间:2025-02-25 10:37:18
回复部门: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