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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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1:07  来源: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目标,以加强依法行政为着力点,强化工作部署,明确目标责任,狠抓推动落实,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升,依法行政机制不断健全,行政决策更加合法科学,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提高,政务事项服务便捷高效,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省市法治建设要求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月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提高班子的依法执政能力。二是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内容,全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力提高了全局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优化了“三农”营商环境。三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制定了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台账,7月11、12月22日局党组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报告,统筹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并对下一步的法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四是加强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培训。4月27日邀请省委党校徐振增副教授到我局进行了《深入理解优化营商环境的逻辑与方法论,提升“三农”工作法治化水平》专题讲座,5月4日-6日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市农业法治工作培训班》,9月25日举办了《2023年局系统法治培训班》,重点就依法行政、公平竞争审查、双随机监管等内容进行培训,有效提高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本领。
(二)深化政务服务,持续优化农业营商环境。一是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市营商环境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研究制定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将责任细分到每一个相关科室,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落实到位。二是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对企业监管数据30多项,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录入行政许可31条、行政处罚26条,积极与市审批局及数据局进行电子证照、印章录入系统对接工作,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提升效率。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对政策措施类文件和招标采购类文件进行审查,共清理局官网招标采购类存量公示文件36件。四是组织开展企业家·局长恳谈会。2023年共召开10次,参会企业80多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63个。五是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调整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组织跨部门和内部联合抽查。六是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培训。在全市法治培训班上邀请杨素芬教授结合“三农”工作解读《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使全市法治人员对营商环境条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更好地将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定融入到“三农”法治工作中,提升三农法治水平。
(三)严格程序规范,努力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清理工作,对局机关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制发文件合法合规。二是充分发挥律师专业审核作用,通过局特聘律师和公职律师审核涉农文件、规章、合同。三是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根据《石家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4月3日局党组研究制定《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试行),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加强行政执法,着力提升农业执法水平。一是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责任意识。为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权责清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制定印发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规范执法、执法评议考核、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四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推动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督促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和动物卫生监督等执法重点,大力开展“春雷”“绿剑”等专项执法行动。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5月14日-19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了为期5天的能力提升大练兵活动,共有全市150名执法骨干报名参加,评选政治练兵标兵20名,业务练兵标兵20名,军训标兵20名,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五)搞好法治教育,不断夯实农业法治基础。一是制定全年普法计划。制发了《2023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全年普法重点任务和具体责任单位,推动各项普法工作落实。二是开展各类专项普法活动。结合农资打假行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12.4宪法宣传,3月7日我局组织开展了“3•15市区办事处三级联合普法宣传活动”,对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产销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和规范经营注意事项进行答疑解惑,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提振消费信心;5月30日在方村开展了“民法典进农村暨国旗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民法典宣传册、国旗法、农村法律知识实用问答、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普法宣传图册;9月15日,参加全市在市人民广场举办的优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宣传资料,制作我局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宣传展板,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10月9日在高新区丘头镇丽阳村成功举办了“科技法律下乡 助力农业生产”活动,积极宣传推广种植业、养殖业相关农业技术及政策法规;12月4日,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加全市西清法治公园宪法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关于“三农”条款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现场解答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取得良好效果。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各县(市、区)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截止到目前,我市共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000余户,已覆盖全市90%行政村。
(六)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增强农业处突能力。一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方案。制定并完善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突发农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渔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二是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组织抗灾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灾情发生后,我局立即启动农业救灾应急预案,成立了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抗灾救灾及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全面落实抗灾救灾关键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的紧急通知》等系列文件,召开抗灾救灾及恢复重建调度会,成立灾后生产恢复专业组,积极争取中央、省救灾资金支持,有力有序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三是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印发了《石家庄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查方案》、《石家庄市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等方案,6月26日,承办2023 年全省兽药饲料企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展现了兽药饲料生产企业正确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安全生产氛围,得到了省厅的高度认可。
(七)防范化解矛盾,全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严格落实省、市行政复议工作要求,充分认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解决行政争议和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的重要性,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和减少各种行政争议的发生。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学习。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的石家庄市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及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培训,听取全市典型行政复议案例解析,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诉源治理。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对收到的市司法局转办的行政复议,依据法律规定及相关证据提交了行政复议答复书。三是坚持依法解决问题。按照解决问题靠法原则,研究解决“三农”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制定了《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整改方案》《厕所改造项目市级补助资金情况意见》等办法规定,较好解决了耕地保护、农村户厕整改难等棘手问题。
(八)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接受行政社会监督。将政务公开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全面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改革事项落实。一是实行政务事项动态管理,按照市政府办要求,及时在我局官方网站上更新政务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在局官网大力宣传各级惠农支农强农政策、公开涉农政务事项和办事流程,有效服务市场主体,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氛围。三是自觉接受行政监督。今年共承接人大代表建议39件,其中主办31件,人大建议办成率95%;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46件,其中主办31件,提案走访率、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办成率达到90%。四是及时回复市民意见。坚持定期登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平台,及时查看查收便民热线交办件,做好登记,及时传阅,抓紧盯办,下派、确认、回复工单,督促承办单位和科室及时反馈意见,及时反馈平台。
(九)实施依法管理,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为遵循,统筹制定了纲领性文件《石家庄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石家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全面提高“三农”工作水平。二是乡村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2023年乡村治理工作要点》,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推荐井陉矿区、栾城区、无极县为第五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三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土地经营权实现规范管理。积极推广使用部省制式文本合同,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序流转。不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16个农村县(市、区)实现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全覆盖。
三、取得成绩
(一)法治工作再上新水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获得“石家庄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优秀单位”,在全市依法行政及“双随机、一公开”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获评文件在2023年下发)。
(二)在省会议作典型发言。5月18日在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上,我市作题为“强化五项练兵,提升五种能力,扎实推进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的典型发言,从“强化政治练兵、强化专业练兵、强化军训练兵、强化竞技练兵、强化实战练兵”五个方面,汇报了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农业执法工作的做法和成效,获得了与会领导和参会人员的充分肯定。
(三)获评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获评2022年度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卷,2023年全国渔政执法优秀案卷1卷,2023年全省优秀行政处罚案卷2卷,入选河北省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例。
四、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广大农民群众期盼,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创新举措不多,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专业素质需要提升,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依法行政任务还十分艰巨等等。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法治培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一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各类竞赛和答题活动。以考促学,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继续加强涉农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全系统法治人员法治素养和水平。
(二)落实相关制度,继续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按照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制度规定,做好相关政策制定内容及程序把关,推动制度落实落地。二是按照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内部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促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坚持做好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按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定期梳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积极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以及“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全流程网办”等制度,及时公开涉农政务事项和办事流程。二是按照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以深入实施市场环境、政务环境、金融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等五大提升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化企业家·局长恳谈会制度,积极帮助农业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三农”发展环境。
(四)健全制度机制,增强农业处突能力。结合农业农村突发事项薄弱环节和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涉农领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和机制,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持落实值班制度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同时,加强涉农舆情监管和防范,提高舆情引导疏解能力。
(五)利用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普法宣传。一是将法治培训作为高素质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线上线下培训学习,有效提高农民的法治素养。二是积极督促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推动培育工作扎实开展。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