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石家庄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比选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石家庄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2:47  来源:
依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公开招选1家第三方机构对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验收,以综合比选的方式确定。
一、采购人: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71号
三、预算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27.17万元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验收范围: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我市15个县(市、区)21个建设项目。
(二)验收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冀建发〔2021〕5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冀农字〔2021〕52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农字〔2020〕86号)等文件。
(三)工作内容:
1、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冀建发〔2021〕5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冀农字〔2021〕52号),制定验收工作方案。
2、组织人员按照验收工作方案对15个县(市、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主要包括按比例抽取建设内容进行现场核验;审查项目内业资料和财务资料,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3、出具项目验收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
五、验收时间:2024年6月-12月15日
六、资格条件及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2.依法注册的工程咨询机构;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独立担任本项目的能力,不得委托和分包第三方机构、代理人和隶属关系单位;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名单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比选
1.与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选。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八、比选办法
采用综合比选的方式评标,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标人。
九、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4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71号306、308室
联系人:康哲宏、周建久
联系电话:0311-69117607 69117605
凡有意参加者,请携带以下资料领取比选文件: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不接受报名。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