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档案整理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招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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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档案整理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招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0:29  来源: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拟开展2023年度局机关档案整理工作,现招选第三方机构开展此项工作。
一、采购人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71号。
三、预算金额
项目服务费不超过9.5万元。
四、整理主要内容
(一)2023年度局机关档案(含原市农业农村局和原市乡村振兴局相关档案),预估数量200本。
(二)2023年计划向市档案馆移交的2014年之前的永久、长期、30年档案,预估数量1000盒*400页。
五、承接主体资质要求
参与服务的档案整理公司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包含档案数字化等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三)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网站对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和甄别,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与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目标要求
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内部档案整理规定,按照原则标准,运用规范的方法、程序,认真组织档案整理工作,并出具整理报告。
七、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6月19日—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携带(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到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71号911室)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71号8楼会议室。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概不负责。
网址:http://nyncj.sjz.gov.cn/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双丰,电话:0311-69117787。
附件:整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