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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绿色食品专项抽检第三方服务项目公开遴选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5:53  来源: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为持续强化我市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绿色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筑牢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绿色食品产品质量跟踪抽检工作的通知》(中绿标〔2026〕13号)要求,结合本项目首次公开遴选实际情况及我市监管工作需要,我局再次开展公开遴选工作,择优选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2026年绿色食品专项抽检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71号
三、预算金额
本项目经费预算7万元(总价包干),项目实施过程中总费用不突破该预算。
四、采购事项
对市域范围有效期内绿色食品获证产品开展专项抽检,抽检数量不低于50批次,覆盖粮食、蔬菜、林果产品、食用菌及相关加工产品,重点抽检蔬菜、鲜果类绿色食品。检测项目、判定标准严格按照《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2026版)对应绿色食品执行标准执行。
中选机构须规范完成抽样、实验室检测工作,提交检测结果台账汇总详单及《绿色食品检测报告》(纸质版3份、PDF扫描电子版)。实际抽检品种、批次可根据年度监管工作需求合理动态调整。
五、完成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全部完成并提交全套成果资料。
六、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完整承接本项目全部抽样、检测、资料编制等工作。
2.为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考核认定的绿色食品定点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完成本项目全部检测内容的相应资质能力。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相关不良信用记录。
七、禁止参选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1.参选单位与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3.参与本次遴选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
八、报名需提交材料
凡有意参加者,须提交以下材料(全部复印件须加盖参选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清晰完整、真实有效):
1.单位基本概况;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定点检测机构证明材料及配套检测资质证明;
4.承诺书两份:①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②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诺书。两份承诺书均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对全部提交材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近三年绿色食品、农产品质量检测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等佐证材料);
6.身份证明材料:
(1)若法定代表人本人现场递交材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材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所有参选材料仅接受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报送。参选单位对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全权负责。
九、评价标准
本项目采取公开遴选、局内组建评审小组组织材料评审方式开展,评审小组严格执行利害关系回避制度,评审全过程资料完整存档备查;本次遴选不组织参选单位现场答辩、现场汇报,参选单位无需到达评审现场。
参选单位须全部满足本公告资格条件、信用条件,不存在禁止参选情形,检测能力符合绿色食品相关标准要求,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客观要素顺序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1.可承接抽检批次优先:在严格保障检测质量、符合相关检测规范前提下,同等条件下可承接本项目抽检批次更高的参选单位优先;
2.同类有效业绩优先:可承接抽检批次相同的,对比近三年同类绿色食品抽检、农产品专项检测有效合同业绩数量,业绩数量多者优先;
3.项目履约条件优先:业绩数量一致的,以同类项目合同规模、履约佐证材料作为客观参考,综合择优确定。
注:评审仅以参选单位提交的书面佐证材料为判定依据,无佐证的不予采信。
十、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9月23日(5个工作日),每日受理时段9:00—11:30、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递交地点: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71号608室)。
联 系 人:赵彦礼、杨金同
联系电话:0311-69117637
十一、其他事项
1.参选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不予退回。参选单位应当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相关责任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2.中选单位须严格执行最新版《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准则》《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规则》及本项目全部工作要求,按期保质完成全部抽检任务,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
3.本项目抽检批次、抽检品种可根据年度监管实际动态调整,项目总经费不超过7万元。
4.本公告在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5.遴选结果将在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示。参选单位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